李寻欢笑了,看着自己第一次没有命中的飞刀,李寻欢依然笑了。这笑容不论任何人看了,都只会感到真诚和淳朴,在李寻欢心中,小李飞刀本就不是为了命中对手而存在的。
看着李寻欢和张平,阿飞忽然道:“我们已有根久没有在一起喝两杯了。”
李寻欢笑道:“你想喝?”
阿飞微笑着,道:“也不知道为了什么,只有和你们在一起时,我才会想喝酒。”
他面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。李寻欢的心情更开朗,笑道:“饺子就酒,越喝越有……我们就到那边的饺子铺去如何?”
阿飞笑道:“很好,再贵的地方,我就请不起了。”
这世上有很多种事很奇妙。譬如说:越丑的女人越喜欢作怪,越穷的人越喜欢请客。请客的确也比被请愉快得多,只可惜这种愉快并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。
饺子铺里的生意并不太好,因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摊子抢走了,所以现在虽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,店里也只有四五桌客人了。
角落里的桌子上,坐着个白衣人。张平第一眼就瞧见了他。无论任何人走进来,目光首先就会被他所吸引。
虽然坐在这种烟熏油腻的小店里,但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,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烫斗下拿出来的。
他穿得虽简单,却很华贵。但这些都本是他吸引人的地方一吸引人的,是他的气质。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。他旁边的儿张桌子都是空着的,因为无论谁和他坐在一起,都会觉得自惭形秽,有他在这里,别人的声音部小了些。
红色的衣服,铃铃果然还在这里等着,听到了脚步声,铃铃猛然间回头见到三人,忽然间,眼眶已红了,咬着嘴唇对李寻欢道:“你为什么来得这么迟,人家都快等得急死了……”
张平却突然道:“你真的是在等李兄?”
铃铃眨了眨眼,终于道:“若不是等他,我在这里干什么?”
张平的嘴角微微一仰,冷冷道:“不等人,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,不过,若是等人,眼睛总是看着门的,无论谁在等人,都不会背对着门的。”
铃铃的眼睛忽然红了起来,随后幽幽的接着道:“开始的时候,每个人走进来,我的心都会跳,总以为是他来了,后来才知道,你等的人若不来,就算将眼睛看着也没有用的,用眼睛盯着门,只有令你等得更心焦,若再不转过身,我简直要发疯。”
铃铃头垂得更低,道:“若不是那位吕……吕大哥好心陪着我,只怕我也会发疯。”
张平顺着目光看向那白衣人,随后忽然注意到他的手,右手。
在别人看来并不是只很奇特的手。手指很长,指甲修剪得很干净,皮肤也很光滑,很细。这正很配合吕凤先的身分。你若看得很仔细,才会发现这只手的奇特之处。这只手的拇指、食指和中指,肤色竟和别的地方不同。
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然也很细很白,却带着奇特的光采,简直就不像是血肉骨骼织成的,而像是某一种奇怪的金属所铸。但这三根手指却又明明是长在他手上的。一只有皿有肉的手上,怎会突然长出三根金属铸成的指头!
不待李寻欢等人开口,张平忽然笑着开口道:“银戟温侯吕凤先,看来你已经放下了银戟,不错,不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