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(1 / 2)

“既然你们不想听,那我就不唱了。”陆秀说完,转身这就准备下台。反正另一位歌女一直在眼巴巴等着登台的机会。

“想跑?他妈的!你以为你是谁?一个下贱的歌女而已,别给脸不要脸!老子要你唱,你就唱!”

“下贱!你他妈说谁下贱?”事关尊严问题,陆秀瞬间就炸毛了。

“哟,竟然还生气了。站在台上,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搔首弄姿,你不下贱,谁下贱?”

陆秀的心脏已经狂跳了起来,她深吸了好几口气都无法平息下心中的怒火。终于还是一个转身,杀气腾腾地瞪向了说话的那人:“有种再说一遍!”

“下贱!人尽可夫的贱货!骚狐狸!都站到了这台上,还装什么假正经!”

陆秀深吸一口气,一把抓起脚上的鞋子,狠狠朝那个男人扔了过去,准头不错。鞋底刚好砸在了那人的脸上。

“你你你……你竟敢拿鞋子扔我!”那人大腹便便,看着就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,大概还是头一回遭遇这样的待遇,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,额头青筋爆起,一脸恨不得冲上台来,揍陆秀一顿的表情。

“我不仅拿鞋子扔你,我还要骂你呢!”看到他那狼狈的模样,陆秀的心情终于稍稍好了些,她冷笑一声,幽幽道,“自古英雄爱美人,才子惜英才。只有苍蝇才会逐臭,饿狗才会吃屎。如果我是贱货,那么,花了钱,眼巴巴来听贱货唱歌的你,又算什么?”

“你……”那人终于被彻底激怒了,杀气腾腾地想要冲动台上来。

陆秀一点都不担心,因为张汉声已经给几个手下打了手势。果然,还没等他冲到台前,便已被两个小弟架住了。

见他动弹不得,陆秀嘿嘿一笑,继续啪啪打脸:“教你一件你父母忘了教你的事。辱人者人恒辱之!想得到别人的尊重,就必须得先学会尊重别人!”

“好!”

“说得好!”

那人被架出去之后,台下竟然掌声如雷。仿佛他们刚才根本就没有跟着那人一起起哄一般,大概他们都自动把自己归类成爱美人的英雄了吧。

陆秀以回后台整理仪容为由向大家告了声罪,脱下剩下的那只鞋子,赤着脚,垂头丧气地回了杜雪怀的办公室。

她早知道这个时代歌女的地位低,却没想到竟然低到这种程度。被人当众辱骂,竟然也无一人站出来声援。虽然最后靠着急智成功扳回了一城,她的心情却糟糕依旧。

“没事吧?”她表现得太明显,连杜雪怀都担心地问了一句。

“没……”陆秀勉强挤出了一抹微笑,俯身去看两个孩子,才发现毛团竟然被杜雪怀抱在了怀里。

大概是被初到世上时的下马威吓坏了,毛团严重缺乏安全感,比起雪球爱哭不知道多少倍。

会哭的孩子有糖吃,会哭的孩子有人抱。陆秀好几次回到办公室都看到杜雪怀一脸无奈的抱着毛团哄。而雪球,则乖乖地躺在那里自己跟自己玩,时不时还咯咯笑两声。

陆秀原本还担心母亲怀孕时抑郁的心情会影响到他。真没想到他竟会长成这样开心的一个小家伙。

看到眼前这个明明被分走了大半的疼爱,却还在傻笑的小家伙,陆秀的心情忽然奇迹般好了起来,俯下身,亲了他的小脸蛋一口。

自己是为了他才站上那个舞台的,又不是为了外面的那帮家伙!

调整好心情,她回化妆间另外找了一双鞋子。之前扔出去的那只鞋子,她让张汉声派人去找了。可惜,不知道被谁捡去了,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了。这些鞋子尺寸不合,款式又老气,陆秀原本也只是用来做个过渡,倒也并不可惜。

她刚想上台,忽然在化妆间门口碰到了三个熟人。她原本的邻居,百乐门的舞小姐,姜秀珠,张小红,柳莺莺。

“真的是陆小姐啊,我们开始还以为认错人了。”

“没认错,就是我。”身为一个现代人,陆秀并不觉得自食其力有什么丢脸的。相反,站在这里,她反而比留在林家时腰杆挺得更直。

“陆小姐,你刚刚的话,说得特别好!那帮臭男人,一边对我们说着甜言蜜语,一边又看不起我们。说我们下贱,那么知道我们下贱,还追着我们不放的他们又算什么?”说话的是姜秀珠,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对男人怀着敌意。

“陆小姐,你的歌唱得真好听,特别有味道!比无线电里的红歌星唱得还好听!”这是柳莺莺,依旧是怯生生的,跟其他那些落落大方的舞小姐一比,倒是别有一番味道。

“过奖了,混口饭吃。”

“陆小姐,你不是写字的吗?怎么会来百乐门?”这句话是张小红问的,她关注的问题永远都比较实际。

“很简单,没钱了。”打量了三人一眼,陆秀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,“哦,对了,你们几个舞跳得怎么样?”

“啊?”身为舞小姐,却被人问舞跳得怎么样,三人都有些茫然。

陆秀连忙解释:“我打算跟张经理要几个人给我当专属伴舞,从外面找人要从头开始训练,太麻烦,所以想从舞女中挑。伴舞有固定工资拿,也不用让客人动手动脚。就是怎么跳得听我的。”

“放心,不会逼你们跳艳舞的!”见她们有所顾虑,陆秀连忙又补了一句。

三人都笑了。

“我们当然相信陆小姐,这样的机会求之不得!”

陆秀跟她们约定了第二天集合的时间,刚想往外走,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。

“云云!”

她转身,看到了一张跟镜中的张瑞云极为相似的脸。那张脸稚气未脱,明显正处于少年跟青年之间的过渡期,此刻,那张脸的主人正冷冷望着她,一脸的痛心疾首。

“四……四哥……”

竟然是张瑞云的四哥张若玮。张若玮只比张瑞云大三岁,今年才刚从英国皇家音乐学院毕业。陆秀继承了张瑞云的记忆,知道他今年会回国,只是没想到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家,却出现在了这样的场合。

“云云,你这……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虽然并没有比张瑞云大几岁,但面前的年轻男子还是摆出了一副长者的姿态,杀气腾腾地兴师问罪。

第22章

看到张若玮,陆秀虽然有些吃惊,却并不害怕。

因为年龄差距的关系,在张瑞云的记忆里,前面的三个哥哥对她来说,比起哥哥反而更像长辈,只有张若玮这个四哥因为年龄跟她相差无几,能给她同龄人的感觉。从小到大除了贴身照顾的丫鬟海棠,就属这个四哥跟她在一起玩的时间最多。

小时候每当她闯了祸,四哥总会奋不顾身站出来替她顶着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最小,张若玮是四个哥哥里面唯一敢顶撞母亲的存在。为了从母亲王氏的魔爪下保护张瑞云,小时候他没少挨揍。如果没有他,张瑞云在张家的处境肯定更加糟糕。

现在回想起来,陆秀强烈怀疑,张家是故意让他在那个时间点到国外留学的。要不是张瑞云结婚的时候张若玮刚好人在国外,说不定这婚根本就结不成。倒不是说他对林凤麟有什么成见。用后世的话来说,张若玮就是个十足的妹控,在他眼里全天下的男人都配不上他的宝贝妹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