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,马克正擦着沙漠之鹰,恨恨地一下又一下:“为什么不让我去?”
“这是个圈套。”戴斯懒洋洋地说道:“他像藏进了地缝中,所有人都无法揪他出来,但现在,他出现了,而且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,那个胖子说什么,他用了****手枪,这是华夏人最喜欢的警用枪,自由枪机式,用来杀伤五十米内的目标。”
“二十五米的距离上,可射穿两毫米厚的钢板,七厘米厚的木板,四厘米厚的砖墙,”戴斯琥珀色的眼珠子毫无光彩:“我所说的这些,街头的小混混,可能都知道。”
马克楞了一下,说道: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他们要与警察打交道,对方拿什么枪,他们一清二楚,”戴斯懒洋洋地说道:“这个家伙突然出现,与一名风尘女纠缠,亮了枪?哈哈哈,哈哈哈……”
戴斯笑得眼泪花花直冒,马克不明就里,握着枪,直至戴斯笑够了,抹掉眼泪,继续说道:“一个可以制定周密计划的组织,却让手下犯这种低级错误,自曝身份,这,科学吗?”
“拿****枪,是因为它辨识度高,足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。”戴斯抬头,笑了:“公司的人全城搜索那个抢走钥匙的人,这些街道混混全是耳目,都见过完画像,由他们通风报信再合适不过,今天这场戏,道具,情节,走向,全在他们的控制范围内。”
马克的脸变绿了,若不是戴斯拦着,自己已经冲过去!此时听得他的分析,马克知道,自己犯了弗兰克的错误,“你现在知道弗兰克是怎么死的?”戴斯冷冷地说道:“他是笨死的。”
马克居然无法反驳,戴斯慢悠悠地说道:“他们知道李敏是我们的人,现在,我们也暴露了,我们在明,他们在暗,情势对我们很不利,情况已经上报给卡尔。”
“卡尔怎么说?”马克激动地说道:“我们已经晚他们一步,失去了最关键的钥匙。”
戴斯突然笑了,嘴角咧得老大:“你的沙漠之鹰今天可以派上用场了。”
夜已深,宋达明搂着一名长发白衣女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另一只手并没有闲着,闷闷不乐地喝着红酒,那名白衣女人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,淡妆,眉眼清丽,真正的天生丽质。
她是宋达明包养的小情人,还在上大学,皮肤雪白,满满的胶原蛋白,小嘴儿粉嘟嘟地,真正嫩得能掐出水了,女人窝在他的怀里,柔声说道:“宋总,你最近怎么总不开心呀,眉头紧巴巴地。”
“我心情怎么能好?”宋达明郁闷不已,已有几分醉意,说话也打结:“最近倒霉死了。”
“宋总。”小情人笑得更加娇媚,每次宋达明生气的时候,她总会笑,只有笑容可以化解宋达明的怒火和怨言,这也是宋达明愿意来她这里的原因,除去这些,她想不到自己还有多少可以与其太太媲美的地方,论学历,论气质?
宋达明看着这张俏脸,捏着她的脸蛋,说道:“我这满心的愁闷也只有你能解了,我的小美人!”
门铃却响了——叮咚,叮咚,宋达明停下了动作,狐疑地抬头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