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傲气……并不像赵国的那些王孙宗室一样,是因为自身的血统和地位而带来的骄傲,而是……平等,对众生的平等。
这样一个人,又怎么会说出‘折寿’这种话?莫不是在嫌弃我?也不像……既然是平等,那么自然不会以身份的高低贵贱来看人了。
见嬴政一直看着自己不放,白仲虽然人老皮厚,对秦始皇感觉也马马虎虎的,但也万万经不起千古一帝这样近距离的认真打量——这就像你不感冒奥巴马是一回事,但奥巴马要真拉着你说话,你的反应又是另一回事一般。
更何况,两人距离拉近了之后,白仲发现嬴政其实也挺好看的。
虽然一张脸还是挺黄瘦的,不过五官还算马马虎虎,眼睛够亮、鼻子够高、嘴唇也很有型,若是好好养养,养得红润光滑,再换上一套华服,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代男神。
白仲就这样你瞪着我,我瞪着你,两人大眼瞪小眼,互相瞪了老半天。
最后还是丹凤眼不及桃花眼大,嬴政首先败下阵来。
“秦政还未请教恩人尊姓大名?万望恩人能留下姓名,也好秦政来日相报。”嬴政一拱手,开口问道。
听见嬴政这么一句,为弘扬社会善良风气,从来都施恩望回报的白仲,本能的开口说道:“我叫白……呃……小白……大家都管叫我小白……”
“小白?”嬴政一愣,这个名字不但一听就是化名,而且还是超没诚意的化名。
不待嬴政质疑,白仲又飞快为自己打补丁,“穷人嘛……哪像你们这些贵族一样,有名有姓还有氏的,我就叫小白……因为我皮肤特别白,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……你看……我的皮肤是不是特别白?”
白仲这么一说,嬴政对她的话到是信了几分,彼时华夏姓氏还不像后世那样普及,姓氏名是贵族的专用物,底层平民大多有名无姓,叫“小白”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
不过……说话就好好说话,为什么说话要这么近呢?
看着几乎快跟自己面面相贴的白仲,嬴政的脸再次红了红。
他闻到白仲身上传来一种好闻的香味,一种气味淡淡的甜甜的,让人一闻就觉着全身轻飘飘,舒服得快要飞起来的香味。
“喂?说话啊!白不白啊?”白仲说着,将脸往嬴政眼前凑了凑,声音带着几分娇俏的说道。
“白……真白……”嬴政深吸一口气,用跟蚊子般大小的声音,结结巴巴说着。
不但白,而且看着十分光滑,两人距离这么近,嬴政也没有在白仲如刚剥的鸡蛋的脸上,找到一丝一毫的瑕疵。
要是能摸上一摸,该有多好啊?
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,瘦小稚嫩却已经是伤痕累累,完全不像一双孩童的手。
“哎呀!你的手受伤了!”白仲猛得惊呼一声,她终于知道系统为什么让自己看嬴政的手了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关于秦政的脑洞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n年后,始皇退位,二世立,武安君白仲献造纸之术
嬴政:卧槽!这么好的东西,为什么不在朕在位的时候献上来?
白仲:你不是叫秦政(勤政)嘛……我把造纸术献上来,你怎么跟人吹嘘说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简,怎么让史官在历史书上写你人如其名,勤于政事啊?
嬴政:你说的很有道理,但是我还是想问,这个原因其实是假的吧?
白仲:……
嬴政:一百二十斤啊!天天一百二十斤啊!修长城的搬砖工,遇见刮风下雨还能休息,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,你就不怕累坏你老公我?
白仲:不怕!你又不是我生的!
嬴政:看!说实话了吧!你根本不心疼我!哼
二世:妈妈么么哒,妈妈最心疼儿子了~妈妈对儿子最好了~
作者有话要说: 话说有人说政哥太萌太可爱了,一点也不像嬴政……我想说……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看到一代帝王的成长史啊……如何从一个又软又萌的小正太,一步步黑化成史书上的霸道帝王……
这是一个小俩口共同进步、共同成长,然后彼此相依相伴,又互相追逐,最后齐心协办打倒大boss的甜文!
嬴政:不是我的错,都是世界的错!
作者:陛下,您又中二了!
邑之秦,使复续嬴氏祀,号曰秦嬴。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,以和西戎。
秦嬴生秦侯。秦侯立十年,卒。生公伯。公伯立三年,卒。生秦仲。
这是《史记》上的原文,证明王族以国号为氏是可以的。。
☆、日常
白仲一把抓住嬴政的手,只见对方瘦小干枯的手上,竟然有几道被刀划伤的痕迹,而且连血都没有止,一看就是刚刚划伤的。
“没……没事……小伤而已……”嬴政害羞的抽了抽手,没想到又被一股力量拉了回去,然后被白仲紧紧的握在手心里,“只是刚才拿着刀子……有些紧张,所以不小心就……没事的……我都习惯了。”
嬴政只觉自己手心里生出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,好像抓着一团云,又像摸着一块最上等的丝绸,温温热热的舒服得不得了。
女孩子的手,是不是都这样柔软了?可是好儿的手,就没有这么软和好摸,而且……恩人看着应该是习武之人,可手上为什么连个茧子都没有长呢?
尚且不知道有一种东西有护手霜的嬴政,皱着小眉毛苦苦思索着。
“这怎么能习惯呢?你可是要当秦始……秦国公孙的人,土豪中的神壕,神壕中的战斗机……我是说……你天生就是执笔掌天下者,一双手就该白白嫩嫩的……不应该这样的……”白仲小心的在嬴政的伤口上吹了吹,开口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