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3章(2 / 2)

撼天 来自远方 1784 字 6天前

李攸挑眉。

这样的话,出去之后,是应该先拍砖,还是先认亲?

☆、第一百三十八章

巫族生于草木玉石,以天地之气入道,性格淡然,轻易不会被激怒。可一旦生出怒火,后果往往会相当严重。

作为惹怒巫修的人——或者是仙,下场注定十分凄惨,不死也会脱层皮,少去半条命。

很不幸,灰袍仙人一个不慎,触动逆鳞,还是前任的巫帝的逆鳞。结果如何,已可以预期。

觊觎福地灵植,不是不可以。

在场的天仙地仙,六成以上有同样的心思。然而,有些事能做不能说。暗地里动手,大不了重伤殒命,尚可描补。诉之于口,就是犯了大忌!

千不该万不该,灰袍仙人不该当众说出来!

巫修极是护短,比妖族更甚。

明面找茬,还巴望对方高抬轻放,手下留情?况此事是巫族占理,想迫其让步,完全是白日做梦。最大可能,面子里子一起丢掉。

灰袍仙人忘记了一个道理:出头的椽子先烂,冒失的愣头青先死。

飞升万年的天仙,本不该犯这样的错误。奈何被利益蒙蔽双眼,为福地-所-诱,一脚踏出,踩到-雷-区,大跨步向前,再退不回来。

前代巫帝面色沉怒,灰袍仙人心中忐忑,握紧玉笏,料定今日之事无法善了。

这种情况下,欲-寻盟友支持,显然不可能。

换成荒兽,此时早大打出手。就算打不过,被揍一顿,落得重伤,好歹能争回几分面子,不致被同类嘲笑。

灰袍仙人实在没有动手的勇气。亦或是,没有被揍一顿的觉悟。

北域之外,三域之中,巫族最为深居简出,却最不好惹。

早先时候,四域未分,常有人修和妖修意图犯域,明里暗里捞过界。

结果怎么样?

都被胖揍一顿,丢出边域。

幸运的,尚可躲回洞府养伤。不幸的,直接由天仙跌落地仙,玉笏断裂。

聪明的,自知事情至此,全是自找。不聪明的,竟在天门下哭诉百年,试图告状。大多数状没告成,又被天雷一顿狠劈,伤上加伤。

自己招惹来的祸端,自己解决!

向天道哭?

哭哪门子哭,没空搭理!

还哭?

闪电闷雷,自己选一样!

天道之不讲理,可见一斑。

李攸浑身是挂,实是真理。

灰袍仙人越想越是心虚。回忆起来时同蓝袍仙人的一番话,顿觉被坑。

什么机缘将临,福源深厚?自己当真是昏了头,不知天高地厚,被推出来做了靶子,成为别人的探路石!

目视拢袖而立的巫修,灰袍仙人心中闪过几许凄楚。

局面已不可挽回,面子必将被扯掉,今日之后,名声必跌落谷底。既然这样,留着里子还有何用?

痛定思痛,不如拼着一身法力,和对方斗上一场。

重伤无妨,只要不死,大可养上几百年,闭门不出。必要的话,可以上千年不出洞府。时易世变,纵声名跌落,至少不会成为同道的谈资。

“阁下之意,此地不属东域,当属巫族?”

抱定被狠揍一顿的念头,灰袍仙人反倒不如先前忐忑。说话时,声调高出几阶,甚至带着挑衅。

“如若这般,西峰是否亦然?让出东漠,我等是否可至西峰开辟洞府?尔等必不会阻拦?”

此言一出,不少仙人倒吸一口凉气。

天仙尚能镇定自持,地仙已顾不得体面,倒退数步,尽可能同灰袍仙人拉开距离。

这位是脑袋被门夹,又同时进水?想找死也不该这么急!

他要把巫修全惹恼?想死也不要拖累别人!

依他的意思,东漠不属人族,西峰便不属妖族。同理推论,南沼便不归妖族,北池更该从荒兽的爪下划分出去。

道理确实是这样,但不该当面说出口。

退一万步,巫族让出西峰,许人修前往开辟洞府,绝不阻拦。问题是,能去吗?有谁敢去吗?

扪心自问,在场的天仙地仙,几个有这双巫修的本领,能移山造海,引来灵雨,遍植仙草,催生灵木?

没这样的本事,去凶地开辟洞府,长期居住,是舒服日子过够了,没事找事,想忆苦思甜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