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3节(2 / 2)

如意胭脂铺 绾紫彤 3387 字 13天前

“你那日搭救的人的确不是我,但后来回到云家进行复仇计划的那个乞丐却是我。你别急,听我慢慢讲,等我讲完了这所有的故事,你就明白了。明白这两年我为何疏远你,明白这两年,我为何既想着见你,却又害怕见你,既想着与你长相厮守,又痛恨你将我的生活毁成这样。慧儿,你可知道,这两年,我一直都不知道该以何等的心情来面对你。”

云笙长叹了一口气。

“所有的故事,都要从你救下那个乞丐开始说起……”

那日春末夏初的一天,慧娘在河边浆洗衣裳,洗到一半时,看见河面上飘来一个人,而那个人恰巧顺着水流搁浅在了距离慧娘不远的河岸上。

慧娘虽知道夫君一向不喜她与旁的男子打交道,但人命关天,她又一向心善。犹豫片刻之后,还是上前查看了一番。那是个年轻的男子,看样子,不过二十七八岁,衣裳破破烂烂的,像是个以乞讨为生的乞丐。

那乞丐应该在水上漂了很久,因为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全都被水泡的发白,但穷人命硬,他竟依稀还留着一口气。慧娘心知,若是她不出手相救,这个年轻乞丐就算命再硬,也未必能撑到明天早上。

慧娘心中百转纠结,最终还是抵不住心头的那一丝善念,她悄悄将乞丐带回家中,藏匿在草棚中,不仅帮他买了药,还将家里本已经不多的口粮拿给那个乞丐吃。

纸,终究是包不住火的。慧娘的婆婆很快就发现这个被慧娘藏匿起来的年轻乞丐,甚至连一句解释的机会都不肯给她,便将她毒打了一番关在柴房中。

听到这里,慧娘禁不住打了一个冷颤,看起来,当日的事情,她也记忆犹新。

“没错,的确有这样一件事。当日,被婆婆痛打,慧娘虽感委屈,却也知道是自己的错。慧娘是有夫之妇,焉能瞒着公婆,瞒着自个儿的相公将一个年轻男子留在家中。况且那个时候,年景不好,又刚刚受了旱灾,家中本就已无存量,慧娘竟还私自做主,将口粮分给了那个乞丐。所以,那顿打,慧娘也应该受着。”

云笙抬起手,轻轻抹去慧娘脸上的泪痕:“你没错,只是人性自私,容不得别人去施舍善良罢了。”

“那日,慧娘被关进柴房,顾不得浑身的疼痛,爬到门口,想要对婆婆解释,可婆婆她却十分的生气,且对慧娘说,她不光要将慧娘与那乞丐送到衙门审办,还要相公他亲自写一封休书给慧娘。理由是,慧娘不守妇道,与人通jian。

那一整夜,慧娘都没有合眼,心中既后悔救了那个乞丐,又苦于不知该如何去跟相公解释。可等了两日,等来的竟是相公他为慧娘开了锁,且细心照顾,关于那个乞丐的事情,却是只字未提。”

“不是他们不提,而是我答应了他们的条件,愿意做他们发家致富的工具。”云笙苦涩的一笑:“那日去柴房,为你开锁的人是我,在你床前细心照顾的人也是我,可等你好了,去讨好,去回报,去付出满腔柔情的那个人却成了他。慧儿,我也只是一个寻常的男子,看着你日日如此,我心里也会有怨,也会有恨,我想不出,我与他分明就是那样的不同,你为何竟分辨不出,那个对你好的和对你不好的本是两个人。”

“是慧娘愚钝!”

慧娘低了头,眼泪跟着落了下来。

“你可知道,为了不让他们无赖你与那乞丐通jian,为了不让他们将你送到衙门审办,为了将你从那柴房救出来,我都答应了他们什么?”

慧娘猜到了什么,但看着那双眼睛,她却说不出口。她只是那么的看着他,听着他用近乎平静的语气诉说着当年的事情。

“我答应了他们,要帮他们度过灾荒,要让他们衣食无忧。可是慧儿,那个时候的我,又有什么能力去做到那些呢?我将自己关在黑暗的,没有一丝亮光的房间里,像个躲在黑暗之中的老鼠,拼命的思索着,自己该如何从那个房间里逃出去。不仅我要逃出去,我还要想办法,将你从另外一个黑暗的地方救出去。

在阳光都照射不到的角落里,我心中的那一丝光亮也逐渐的熄灭,跟着熄灭的还有我最后的善念。当我最终想到那个办法的时候,我知道,此生此世,我就只能是那个人的影子。这世上,便真的没有了云笙这个人。”

“你,究竟做了什么?”

“杀了那个乞丐!”云笙露出一抹笑来,那抹笑很淡很淡,但在淡淡之中,又夹杂着一丝阴郁,一丝难过以及一丝阴狠:“你也不曾想到吧?那个被你救回来的乞丐,最终还是因为你被杀死了。

我还记得,那个晚上,月光很亮,安静的照在草屋上。我走进草屋,他睁开了眼睛,看见我时,便急切的想要坐起来。

他,竟是个哑巴。在月光下,他用手指着柴房的方向。我知道,他也误会了,误会我是你的相公,所以急切的想要帮你解释,为你证明。

可是慧儿,一个都不能开口说话的哑巴,一旦上了公堂,他又能为你证明些什么呢?

他不能,所以他也不能活着。

我看着他的眼睛,将手伸向了他的脖颈,他没有丝毫的防备。或许,他也没有想到,我竟会想着杀死他。我感觉到他脖颈的柔软,感觉到自己十指上传递过来的力量,我用力的掐住他的脖子,他开始挣扎,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。

你知道吗慧儿,那一刻,我竟觉得那种声音是那样的好听。因为曾经的我,也发出过那样的声音,那样无助的,哀求的,同时又带着无限绝望的声音。所不同的是,我熬过来了,他却死了。死在皎洁的月光中,死在夜风拂过的草丛中。

我看着他的尸体,看了很久很久,直到爹娘从房中走了出来。他们看着我,眼中没有一丝诧异,仿佛他们也早已经想那么做了。

我起身,剥掉乞丐的衣裳,用火燃了,然后指着乞丐对他们说:他还年轻,虽是个乞丐,却养的细嫩。你们若当真饿了,不妨将他的肉割来吃。

尽管他们很想吃肉,但他们不敢,至少在那个时候,他们不敢,但他们做的事情,却比自己吃人肉更加的令人恐惧。他们趁着夜色,将乞丐的肉一点一点的剔掉,然后在黎明来临之前包成了包子,再拿到云家集上贩卖。只半柱香的功夫,就赚回许多的银子。看在那些银子的面儿上,他们才同意将你放出柴房。”

慧娘只觉得喉间一阵翻滚,跟着吐了出来。

刑如意本来只是将云笙说的话当个故事听听,可看到慧娘的样子,她的胃也跟着泛起难受,用力抚了好几下胸口,才将那股恶心劲儿给压了下去。

她问狐狸:“云笙说的那些,都是真的吗?”

狐狸摇摇头:“人吃人,在你们凡间本就不是什么稀罕事。”

对于狐狸的淡然,刑如意竟无从反驳,因为类似的事件,她的确听过。

正文 第366章 玉屏风(30)

史书曾有记载,在北宋靖康元年,金兵南侵,战乱四起,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,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,晒成肉干,以供食用。

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,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,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干。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“两脚羊”,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“烧把火”,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,需要多加一把火。年轻的妇人被叫做“不羡羊”,小孩儿则被叫做“和骨烂”。到了元朝末年,天下动乱,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,也捕人为食。他们同样认为,小孩儿的肉为上等,女人的肉次之,男人又次之。他们把人肉叫做“想肉”,意思是说,吃了之后美味无穷,还使人想念。

不仅东方的历史有此记载,在西方的历史上,这样的记载也有许多,甚至在某些古代文明中,人类器官会出现在帝王的菜单上。即便是到了几千年之后,所谓的文明时期,也还是出现过类似的事情。新闻曾有报道,在一次飞机失事之后,乌拉圭橄榄球员们曾靠吃掉遇难的队友生存下来。

人性本恶,从某个角度来讲,似乎真的就是这样。只是,刑如意没有想到,慧娘公婆家院子里的那个百人坑,竟是由一个乞丐而来,而那个乞丐竟又是被慧娘救下的。

如果用一句话来做总结的话,这否是该被称为由一个乞丐引起的屠杀?

对于慧娘的反应,云笙并无意外,他只是冷淡的看着她,递了一块帕子过去,继续像是讲述别人的故事那般,讲述着过往的种种经历。

“人肉包子虽然可口,但在那样的时候,也难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,于是便有人悄悄潜入我家,想要弄清楚那包包子的肉是打从何处来的。那个人,自然也成为院中的亡魂,只是这人肉包子再也卖不得了。”

“那个人,也是你杀的吗?”

慧娘小心的问,云笙看了她一眼,没有回答。

“那个人,是云家集上出了名的泼皮,爹娘知道他不好打发,便用卖人肉包子的钱买了好酒好菜的来招待。一壶上好的酒,足以让一个泼皮酒醉至天亮,那漫长的夜晚,可以让我们去做很多邪恶的事情。例如,将他身上的棉被拉高一些,遮住他的口鼻,再用力的那么按下去。无声无息,他就那么安静的告别了这个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