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节(2 / 2)

如意胭脂铺 绾紫彤 4262 字 13天前

“眼前的这座山,名为瑰山。不过,这名字是我姐姐自个儿取的。此山虽山好水好景色好,但却人迹罕至。自我记事以来,山上常住的便只有我与姐姐两个人。”少年说着,指了指自己的耳朵:“也需是天生吧,我与姐姐的耳力也都极好,当公子接近我们的房舍时,我与姐姐便已知道有客上门。”

少年的这些话,谢玄是信的。因为通过观察,他发现,塞外的人,视力要比关内的人好许多,且听力也更为出色。乡下人的耳朵,要比都城里的人耳朵灵便,这是因为乡下清净,耳朵自小听见的杂音少,都城里夜夜繁华,耳朵时常受到各种声音的荼毒,于是这听力自然而然的也就差了许多。

心里正在想着,又听少年说道:“姐姐说过,能走到我们家里来的,便都是有缘人,也都是在山林间迷路的客人,遇见了便请他进来。”

谢玄听到这里,悬着的心,才稍稍的往下落了一些。此时,正房的门也开了,微黄的烛光,从屋内散发出来,照得山林间一片小小的暖意。

谢玄跟着少年进门,却在女主人出现之前,忍不住问了句:“我见门外写着锦瑟两个字,不知是何意?可是这草屋的名字?”

“算是吧!”少年又是微微一笑,指着内室道:“锦瑟也是我家姐姐的名字,我叫锦与。哦,还有,我家姐姐现在不在家中,她去另外一个姐姐家中做客,路途有些遥远,加之刚刚才下过雨,所以要晚些时候才能回来。这内室中,搁置的有衣衫,都是姐姐给路过的客人们准备的,当然不及公子身上的名贵,但总好过您这一身湿衣。哦,对了,内室备有热水,洗澡什么的恐怕是不够,但却可以勉强的擦洗一下身子。”

“多谢!此时能有一件干衣,就已经算是极好的了。”谢玄连谢多次之后,又觉得不好意思,将身上佩戴的玉环取下,赠与锦与。待对方收下之后,这才进入了内室。

这间草屋,在远处眺望时,只是一间十分寻常的草屋。走进来,才发现,这草屋的格局并不想原本设想的那般小,而是依照正规庭院的设计,有正房,有前厅,有侧厅,有东西厢房,甚至还有临时供客人居住的客房。甚至在院墙的一角,谢玄还发现了马槽和栓马桩。

就连眼前这内室,也是别有乾坤的。从外面看,会觉得这不是是草屋中被隔离出来的一间小屋,走进来,才发现,这小小的内室竟是一间石室。室内陈设严格来说,十分的简陋,例如桌子,竟是一截木头,只不过那木头生的十分精巧,且没有人工雕刻的痕迹。

在一旁的木架子上,悬挂着几件男人穿的衣裳,布料都是普通的,款式也都是常见的那种。谢玄挨个儿看了一遍,发现这些衣物不仅干净整洁,且从气味和针脚判断,都是未曾沾过身的。谢玄不知道,这是因为误入山林的客人较少,还是女主人有时常做新衣的习惯。他随手挑了件湛青色的外衫,套上试了一试,竟发现尺寸也是合适的。

谢玄并未在内室逗留过长的时间。一来,的确如少年所说,内室的热水不多,仅够他勉强擦拭身体。二来,此处毕竟是女人的闺阁,虽不知女主人是否住在这里,可他一个单身男子长时间的逗留,也有些不妥。

走出内室的时,谢玄并未见到之前的少年,倒是耳朵里,听见一阵极为清脆的声响。片刻后,伴随着环佩轻响,淡淡的香风夹杂着幽凉的冷风而来,一位绿衫姑娘,映照在他的瞳孔之中。

看见谢玄,绿衫姑娘也是微微一笑,亭亭的走了过来。

“锦瑟,见过公子!”

正文 第157章 锦瑟(2)

有那样一个容颜出色的弟弟,谢玄也曾在心里偷偷想过锦瑟的模样。虽说,龙生九子各有不同,但一母同胞,多少还是应该相似的。所以锦瑟,就算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,至少也应该是个容颜秀丽的小家碧玉。可眼前的绿衫姑娘,乍一看,只觉得一般,五官甚至还不如自己生的细致。

锦瑟的肤色偏黑,瞳仁的色彩却又很浅,似乎带点异域人的血统。不过,盛唐繁华,漂亮的异域美人,谢玄也是见过的,例如他府中就有一个,是个能歌善舞的波斯美女。只可惜被大哥给瞧上,收做了小妾。

锦瑟似乎看穿了谢玄的心思,微微一笑,说:“弟弟锦与比较像娘亲,至于锦瑟则像爹爹多些。看公子的容貌,应该也是像夫人的多些,是吗?”

“是的!我的家乡有句俗语,说是儿大像娘,女大像爹。这话虽粗了些,有些时候,却也是事实。”

“容貌是爹娘给的,好看与难看,也不过都是一副皮囊而已。百年之后,都是白骨一堆,到时候,难不成也要把骨头捡出来,对比一下,看看谁是丑人骨,谁是美人骨?”锦瑟说着,眼光光彩闪烁,嘴角笑意盈盈,竟衬得整个人都好看起来。

“姑娘的见解倒是独特。的确,皮相生的再好,百年之后,也不过是白骨一堆。”谢玄回应着。此时,锦瑟已经走到了他的跟前。借着室内微弱的烛光,他这才细细打量起对方的模样来。

不打量还好,一打量之下,竟突然觉得这皮肤偏黑的锦瑟,竟要比锦与还要好看上几分。锦与的漂亮,是一眼就能够瞧见的,锦瑟却是不同,她的美就像是隐藏在深山中的翡翠原石,只有靠近了才能够发现。

锦瑟皮肤虽黑,却是犹如从内部放出光芒般的浅黑,眉眼鼻口耳,却与锦与一样的精致玲珑,简直毫无缺陷,至于那淡色的瞳仁则更有一种勾魂摄魄般的奇异魅力。

肤色较白的美人,谢玄见过许多,虽谈不上倾国,但倾城却是够够的,但像锦瑟这般,皮肤焦黑,五官却精致异常的美人,还是头一次见到。于是,不由自主的,不由控制的,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
锦瑟笑得越发开心,眼睛里仿佛含着星辰,她看着谢玄,轻声问道:“公子可是突然发现,锦瑟其实长得也还不错?”

“让姑娘见笑了!”谢玄微囧,红着脸,将头低了下去。

这个时候,锦与进来了。手中还托着一只木制的托盘,上面摆放着几碟小菜,还有一壶酒。酒壶同样是用木头做成的,虽做工不算精细,却难得的有一种原始的,粗犷的美感。

盘中的菜色,也都是谢玄平日里都没有见过的,吃起来,味道虽有些苦涩,却也别有一番滋味。

“山野之地,招待客人,也只能用这些山野之物。不过这些都是我姐姐亲自去挖回来的,虽说都是野菜,但却能滋养身体,公子偶尔吃些,也是蛮好的。”锦与说着,用手指了指放在中间的一盘菜:“这是头发菜,虽说生的吓人了点,但鲜美可口,回味隽永,营养价值也是极高。最难能可贵的是,它还能在荒漠以及半荒漠的地方生长,有【戈壁之珍】的美誉。

据说,早在汉代,苏武在匈奴牧羊时,就曾吃过这道菜。头发菜不但脆滑细嫩,更有化痰、清热解毒、顺肠理肺、滋补的功效。”

“这头发菜,我之前倒是也曾听人说过,只是没有亲眼见过,更没有那个胆量去尝试。如今听锦与这么一说,反而有些迫不及待了。”谢玄说着,夹起了一筷子,放入口中。味道也的确如刚刚锦与所说,十分鲜美。

“这道头发菜里,是不是放了醋,后味儿颇有些酸爽。”

“是放了醋!锦与这道拌发菜是采用西秦的做法,先用滚水浸泡,再拌以自家酿的姜醋,所以才有这番滋味。”锦与说着,又给谢玄推荐了另外一道菜:“这道菜,叫素炒木须,用的也是山野间常见的木须菜。这道菜,最适宜读书人食用,有健脑的作用。”

谢玄看了看锦瑟,问锦与道:“可有能使人明目的菜,你瞧我这双眼睛,平日里倒还算可以,但自从上了山,就眼拙的厉害。连你姐姐如此的美貌佳人,都给看成了平庸之辈。”

“油嘴滑舌!”锦瑟说着,轻瞟了谢玄一眼。

锦与也随之一笑,指着旁边的一道菜说:“这是地耳炒肉丝。医书中曾有记载,说地耳味甘,性寒、无毒,明目益气。若是内服外用,可清热明目、降压凉血、滋养肝肾、益气延年、还能治内脏温热、烫伤烧伤、目赤、夜盲等多种病症。食之,味道清香,口感独特,而且这道菜也是我家姐姐比较喜欢的。”

谢玄听到这里,夹了一筷子,放到口中,细细品味,果然口味独特。

“锦瑟喜欢的,果然不同。”

“山外的客人,都如你这般,能言吗?”锦瑟托腮,眼眸含笑,将那盘地耳炒肉丝又往谢玄的跟前推了推:“你既喜欢,就多吃些。”

“这地耳我知道了,这肉丝,我看着倒不像是寻常的猪肉,牛肉。”

“山野之地,所食用的肉类,也大多是山野中才有的。公子觉得还能入口就行,至于这肉是什么肉,公子就不要问了。”锦与说着,端起面前的一碗粥,呲溜呲溜的喝起来。

谢玄原本还想去夹肉,听见锦与这话,反而不敢吃了。

锦瑟在一旁吱吱得笑,末了,说一句:“锦与他是吓你的,这是山猪肉。虽是野生的,但味道却要比家养的好许多。山中也有猎户,常打了这野猪去集市上贩卖,所得银两,可要比家猪丰厚的多。还有,刚刚锦与也没有说实话,这地耳炒肉丝,我爱的是地耳,他好的却是肉丝。你若现在不吃,待会儿可全要进到他的肚子里去了。”

“姐姐真是偏心,而且偏的还不是自己的弟弟。”锦与说着,快速的夹起肉丝,塞进自己嘴里。“公子快吃吧,我姐姐刚刚说的是对的,若是现在不吃,待会儿可要全进到我的肚子里了。这山猪肉,不太好猎,我与姐姐一个月,也才能打上一只尝尝鲜。”

锦与越是这么说,谢玄反而越是不大好意思动筷子,只选了些野菜,配着白饭,竟也吃了两大碗。

酒足饭饱,倚在屋外,欣赏着山野风光,虽视线所及,都是深深浅浅的黑,但心境不同,看起来竟也觉得别有情趣。锦瑟不知从哪里寻来一支骨笛,轻轻的吹起来。谢玄懂经商,懂诗词歌赋,也会一些武功,却唯独不通音律。但当锦瑟吹起那支骨笛时,他却不由自主的感到一阵迷醉。

悠扬的笛声飘进他的耳朵里,然后顺着耳朵,直接钻进了他的心里。时而悠扬动听,时而心酸悲伤,谢玄的心绪,竟也随着这笛声起起伏伏,想起许多过往的事情来。就在整个身心陷入不知天上地下,不知寒暑春秋的时候,那声音忽然止住了。他恍然的回头,却见锦瑟兀自拿着长笛,静静的看着他。脸颊上有些湿乎乎的,用手抹了,才知道是自个儿的眼泪。